焦化、水泥、钢铁行业超低无组织排放监测解决方案
作者:奥斯恩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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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部署十大重点工程,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会议强调,推进实施水泥、焦化行业、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要统筹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碳减排行动,引导企业更好落实原料替代、燃料替代等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当前现状
当前,越来越多的水泥、焦化行、钢铁企业认识到无组织排放治理的重要性,但在践行有效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误区,如认为无组织排放治理等同于建设物料封闭大棚、封闭皮带通廊、雾炮、集尘罩等治理工程。这些只是对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离实现超低排放还有较大差距。水泥、焦化行、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无组织排放治理环节众多。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源数量多、分布散,大多数排放源单体排放量不大,且为阵发性排放。因此,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往往趋易避难,只注重料场封闭等重点项目,对分布在厂里的成百上千个无组织排放源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治理措施缺失或仅采取简易的治理措施,无法有效抑制无组织排放。
二、是配备治理设施不等于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许多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治理设施主要靠人工操作,而无组织排放往往是阵发性的,在其产生时,难以及时反应。有的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即使配套了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但出于节省成本或担心影响生产等因素停运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使之成为了应付环保检查的摆设。
三、是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缺乏有效的监控。通常,脱硫、脱硝等有组织排放治理设施均配套相对完备的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和控制系统,但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由于规模小、数量多,绝大多数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未配套监控系统,既无法有效判断治理设施是否在正常运行、运行效果是否良好,造成许多治理设施长期带病运行,又导致环保监管部门无法对水泥、焦化行、钢铁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甚至造成少数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在主观上更希望污染治理设施处于这样的不可核查状态。
解决方案
一、建立无组织排放源清单。《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无组织排放清单,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需要对全厂无组织排放源进行排查,建立全覆盖的无组织排放源清单。同时,明确各排放源的治理和监控措施,并对照《意见》要求,对每一处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措施符合性分析,查缺补漏。清单应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和装备变化情况,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二、因地制宜选择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包括封闭/密闭、抑尘、收尘、冲洗等,水泥、焦化行业、钢铁企业应根据产尘点的情况和扬尘污染的特点,因地制宜选择相应的技术措施预防和治理粉尘污染,切忌一种技术包打天下。对梳理出的无组织排放清单,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不同的治理技术,例如对于位置固定的无组织排放源,在确保烟气捕集能力的情况下,可采用封闭+收尘的方式进行治理,而对于非固定式排放源则可以采用带定位功能的干雾抑尘等抑尘措施。同时,要确保治理设施的技术参数、性能有效满足无组织排放治理的需求。
我司开发有智能监测系统等各种源头监测设备和无组织排放智能监测设备,并通过物联网技术、智能识别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将智能监测和智能治理设备对接到其自主开发的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平台,实现对无组织排放进行全过程智能管控。
智能监测设备效果好,效率高,同时还可与自动控制和鹰眼视觉联动等技术结合,不但可自动识别、抓拍烟尘、车辆等无组织排放源的产尘情况,还可识别各种特种车辆的作业,一旦捕捉到产尘现象,及时向降尘设备发送启动信号,让降尘设备启动对粉尘点位进行精准打击,针对性降尘,减少人工干预的需要,不但提高了工作环境的质量,也有助于降低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员工健康和设备设施的影响,进而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建设无组织排放全厂集中控制系统。目前各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均存在专业能力不够、人员安排不足的现象,导致现场无组织治理措施出现故障、发生事故前无法及时发现,治理设施是否运行、治理效果是否良好不可核查。因此,应按照《意见》和《通知》要求,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厂区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设施、颗粒物监测微站的基础上,建设全厂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集中控制系统,实现厂内无组织排放源所有治理设备、监测监控设施集中管理,记录并保存抑尘、除尘、清洗等无组织排放源相关生产设施运行情况,以及颗粒物监测数据和监控视频历史数据,实现自证清白。
系统介绍
超低排放节能改造监管在对超低排放监管的基础上,对超低排放改造效果评估,监管整体思路为:源头监管——无组织排放监管,过程控制——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工作状态和运行效果实时跟踪。效果管控——产尘点周边和道路附近空气监控。
超低排放节能改造控治一体化平台有效利用在线监测、物联网、视觉AI、大数据相关技术,实现污染物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全流程实时系统管理,提高企业整体治理效率、达到环保超低排放标准。通过对厂区无组织排放的实时监测,结合厂区扬尘设备、空气质量监测、视频监控、车辆监管、门禁系统、能源消耗、三维GIS地图等各类数据,有效掌握并科学分析无组织排放分布浓度、变化规律等,依据分析结果进行智能化、信息化、科学化的管控,为企业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系统拓扑图
硬件设备
产尘点TSP监测仪
生产工艺和物料输送环节等主要产尘点密闭罩、收尘罩等设施周边设置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监测仪,本仪器采用激光散射法原理,泵吸式进气方式,实现对TSP、噪声、大气五参数(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等数据精准测量。
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煤场、焦场出入口、焦炉区、货运道路路口、长度超过200米的货运道路中部设置空气质量颗粒物监测微站(监测因子至少包括颗粒物等)使获得的数据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监测微站周围环境状况应相对稳定,无电磁干扰,周边开阔无阻挡,以保证采样口的捕集空间。本仪器采用电化学、光散射的监测原理,扩散式的采样方式,常规监测因子包PM2.5、PM10、SO2、NO2、CO、O3、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等。
恶臭监测仪
在众多行业中,有一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排放,如糖厂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硫化氢、氨气等,这些气体对大气环境也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恶臭在线监测系统针对整个厂界园区的恶臭、异味进行及时监测,通过在厂界各个重点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可以24小时在线监测、自动采集数据、自动分析、远程发送数据、网格化补点式监控、超标及时做出报警及通过检测分析寻找溯源的一体化整套恶臭监测系统。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
VOCs挥发有机物监测系统应用于VOC气体浓度检测及VOC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可以精确检测大气VOC气体浓度并可多样化显示VOC气体实时浓度值,数据超标声光报警,采用无线监测技术,网格化精细布点,全天候全面监测大气污染情况,实现区域内大气污染监因子全面覆盖,具有标准信号输出,信号稳定,灵敏度及精度高等优点。
产尘监测点(β射线)
厂区大门口和办公区域等主要产尘点等设施周边设置β射线法扬尘监测仪。本仪器采用β射线法原理,对颗粒物浓度进行连续自动监测,能够提供PM10、PM2.5、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等参数进行实时分钟数据监测。
VOC(FID)监测点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先进的全程伴热预处理技术+气相色谱技术+火焰离子检测法(FID),主要应用于各种工业污染源排放有机物的实时监测,本系列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具有性能稳定可靠,自动化程度高,检测范围宽等特点,能够测量VOCs、总烃(THC)、非甲烷总烃(NMHC)、苯及苯系物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所需的相关参数,对VOCs的浓度和排放率进行连续、实时地跟踪监控,并将所有的监测参数传输至工控机软件和用户DCS系统,可通过数采仪与环保部门的数据系统通讯。
国标法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
OSEN-AQMS(B)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可实现及时掌握某一区域空气质量的现状,在一个区域内组成对环境空气进行实时采样和分析的完整网络,全套系统由PM10自动监测仪、PM2.5自动分析仪监测仪、SO2自动分析仪、NO2自动分析仪、CO自动分析仪、O3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气象参数仪、多气体多点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等及数据采集软件、数据采集仪等几部分组成。
项目案例
山西晋城山水合聚水泥有限公司项目
国家能源集团 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湖南湘钢鑫通炉料有限公司白云矿山项目
资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