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今年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
作者:奥斯恩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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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声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全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达到96.0%、91.2%,较2021年上升3.0%和5.2%。今年,内蒙古已经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十四五”期间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及优化调整,年底前,将建成覆盖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
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央文明办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各地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切实推进全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今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噪声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完成了县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十四五”期间城市功能区、区域、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及优化调整,统一规划了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目前,全区12个盟市政府所在城市和8个县级市共布设3249个监测点位进行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并定期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专栏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营造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加快建设声环境质量监测网,今年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在呼和浩特市已实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基础上,到2024年底前,争取实现12个盟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加强各类噪声源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以投诉较多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为重点,逐步开展社会生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四类噪声源排放情况调查、监测,并进一步加强对噪声排放单位依法落实自行监测责任的监督。
此外,强化声环境监测信息发布,依法统一发布全区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发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实时发布12个盟市政府所在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